县医学教谕
医学教官名。元置,见“医学”。
医学教官名。元置,见“医学”。
官名,汉置,掌收盐税。出盐多的郡县置令,其次置长,皆有丞,秩次如县、道。参看“盐官令”条。
官名。“组”指丝编之绳。《周礼》天官有典丝之职,“凡饰邦器者,受文织丝组焉。”即凡掌理修饰官府器物的官吏,可以取画有彩色的缯,经刺绣的锦、丝线、丝绳。北周分《周礼》典丝的职任,置织组中士,正二命;织组
官名。见“公府集曹”。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 (586) 吏部置,为八郎之一,从八品上,为散官,番直出使监检。炀帝大业三年 (607) 废。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复置,为从八品上文散官。宋初因之。神宗元丰三年(1080)
即“迷儿军万户”。
旧社会外国人在上海、天津等租界设立的市政机关,分工程、警务、卫生、教育、监狱诸课。原意为市政委员会,因其“重工务”,旧中国当局便称其曰“工部局”。
官名。唐朝始置,为户部头司户部司次官。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 ,高宗登基,以避太宗讳,改民部员外郎设。置二人,从六品上。佐户部郎中掌户部司事。龙朔二年(662) 改称司元员外郎,咸亨元年(670)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六品。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正六品。依例升迁左正一,缺出由左演法升补。
官名。唐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宫局,员二人,正七品。为司记之佐,协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加印,然后授行。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
官名。即太子率更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