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二科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财政、建设、工商业、度量衡、编制预算决算,保管公物、统计、编存档卷、会计及庶务等事项。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财政、建设、工商业、度量衡、编制预算决算,保管公物、统计、编存档卷、会计及庶务等事项。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掌章奏文移事务。额设二人,正三品。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总管内拣选引见充补。
功臣封号。明朝置。封予佐太祖朱元璋定天下有功者,或封公、侯、伯,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
为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见“总统府军事处”。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即海事部,见该条。
官学名。春秋时郑国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可见郑国的乡校既是学校,又是一个平民议政论事的场所。“参见乡学”。
①汉朝对散郎之称呼。汉之郎官,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掌宫殿门户,出充车骑。没有固定职务的散郎称外郎。《汉书· 惠帝纪》: “赐民爵一级,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谒者、
官名。清初蒙古准噶尔部官。时准部分为二十四个鄂拓克(部属),每一鄂拓克设一至三、四人,管理大小事务。清政府统一设旗后废。官名。清代准噶尔各部均设此官,又写作“斋桑”,本汉语“宰相”之转,用做“管事者”
官名。又译“札鲁火赤”、“札鲁花赤”,蒙古语,汉译“断事官”。蒙古建国之初设,领司法、财政、行政事务,诸王投下亦设。札鲁忽赤之长称“也可札鲁忽赤”。元朝在大宗正府、中书省、枢密院等宫署下置多员,掌刑狱
代行司徒之职。《后汉书·邓禹传》:“中元元年,复行司徒事。从东巡狩,封岱宗。”司徒即丞相,掌助天子理万机。参看“司徒”条。
官名。见“司士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