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运判官
见“发运司”。
见“发运司”。
官名。隋文帝置库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诸郎为郎,废员外郎, 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库部员外郎,见该条。
见钦天监监副”。
清朝吏目、巡检、典史之类佐杂官吏班次。详“班”条③。
官名。明朝时因倭寇入侵,乃专设备倭一职于沿海要害处,以进行防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参见“崇虚局”。
官名。清沿明锦衣卫之制,于銮仪卫置左所,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下设銮舆、驯马二司,分掌辇舆、车驾之事。
官名。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有民庭庭长、刑庭庭长、合议庭庭长,多由本庭推事担任,或由院长兼任。
官名。即秘书丞,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秘书丞。
官名。宋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诸王出阁,楚王府、陈王府、韩王府、冀王府、益王府置翊善各一人,掌教导诸王。
官署名,列尉大夫办公的官署。参看“列尉大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