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职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贵贱立功合叙者。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贵贱立功合叙者。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本路人匠诉讼,隶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受詹事院札。置提领、同提领各一员。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省会警察局督察处的主官,掌督察内外勤务。参见“省会警察局”。
官名。宋朝沿边溪峒有都巡检使。南宋时于海南琼管及归、峡、荆门等处,置水陆都巡检使或三州都巡检使,控制溪峒。
官署名。北齐置为九寺之一,设卿、少卿、丞各一员。职掌宫殿门户、帐幕铺设器物、百官朝会膳食等事务。领守宫、太官、宫门、供府、肴藏、清漳、华林等署及东园局。隋朝沿置,唯掌祭祀及朝会宴享酒食之供设,其政令仰
监狱名。唐始置府狱,由府参军事主管,宋代为府院狱。明清称府监,由府司狱司管理。
“秩宗”或“宗伯”之简称。主祭祀。传说舜时置。《尚书·舜典》: “咨伯,汝作秩宗。”孔颖达疏引正义: “此为官名”; “主郊庙之官,掌序鬼神尊卑,故以秩宗为名。”又称“宗伯”。春秋时鲁置。《国语·鲁语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司长官,省称为“右武伯”,员一人。与左武伯中大夫共掌皇宫内外宿卫禁令,兼统虎贲、旅贲、射声、骁骑、羽林、游击等六率禁卫军士。皇帝临轩时,备三杖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尚乘局始置,唐朝殿中省尚乘局置员,正九品下,掌六闲藁秸出纳。
先因寄籍外省,后愿改归原籍者,称复籍。清制,凡官员复籍,需察其原籍确有坟墓、庐舍,方准改归原籍。由祖籍所在地方官察核,报吏部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