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巡驱使官
吏名。宋朝御史台左、右巡使属吏,负责纠正百官班序,历九选授勒留官后,考察合格,许出为县主簿、县尉。
吏名。宋朝御史台左、右巡使属吏,负责纠正百官班序,历九选授勒留官后,考察合格,许出为县主簿、县尉。
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后汉书·梁统传》:“永言终制,未解尸官之尤。”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理馆舍,接待宾客。《仪礼·聘礼》: “管人为客三日具沐,五日具浴。”又:“管人布幕于寝门外。”郑玄注: “管犹馆也。馆人谓掌次、舍、帷幕者也。”
官署名。北魏置,掌管马、牛等牲畜的牧养,属尚书省。以都牧尚书为长官,下设都牧少卿、都牧令等官属,以及内廷派驻的都牧曹给事中、给事、龙牧曹奏事中散等监察官员。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其职掌并
僧人等级。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可充任僧官,不给俸禄。
(1)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 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 掌理监试事务。(2)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
即“宣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401),复尚书三十六曹,曹置代人令史一人,由鲜卑人担任。
官名。①宋朝大理寺属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于大理寺设四人,属右治狱,掌审理京百司当推治之事,制勘刑狱,追究官物。②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大理寺改大理院,始置。
①官署名合称。宋初沿唐制置昭文馆、史馆、集贤院,号称三馆,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总为崇文院。端拱元年(988),于崇文院中堂建秘阁,与三馆合称馆阁。掌收藏图籍、修国史及编校书籍之事。置昭文馆、集贤
官名。明初工部所属屯田部置,一人,正五品,掌本属部事务。洪武十三年(1380)改屯部郎中,二十九年,再改屯田清吏司郎中,遂为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