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中侍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中侍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中侍上士”。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许封驳,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辄有留滞,设知给事中事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不久废知给事中事,以本司隶银台司,由枢密直学士领之。后另设知封驳司
犹言“扬威营”。《汉书·陈汤传》:“延寿遂从之,部勒行阵,益置扬威、白虎、合骑之校。”汉时军队编制分部,一部即一校。校,即“营”,其长官称校尉。
太子的称谓。《文选》王融《曲木诗序》:“储后睿哲在躬,妙善居质。”
见“十飙将军”。
见“提刑司”。官署名。宋置,掌所部狱讼,平其曲直,举刺官吏等。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常平司》,参看“提点刑狱”条。
官署名。秩正三品,设于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掌英宗皇后速哥八刺位下钱粮营缮等事。置卿六员,少卿、寺丞各二员。官署名。元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置,秩正三品。掌英宗速哥八刺皇后位下户口钱粮营缮等
即“待次”。
官署名。宋朝兵部所属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职掌不详。
古丧礼规定,因父母死亡,服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清朝之官员为父母,或祖父母居丧,丁忧二十七个月,服满释服起复原官,也称服阕。
官名。隋文帝所置内官六典之一,隶尚服,置三员,视流外二品,掌内宫巾栉膏沐。宫中女官名。隋文帝时置,员额三人,为尚服的属官,掌巾栉膏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