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为北洋政府时期组成国会的两院之一。参见“第一届国会”。
清朝河道总督之俗称。清朝对河道总督的别称。见“河道总督”条。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始置于诸亲王府,每府设三护卫,每卫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官,俱与京卫同。各卫下辖左、右、前、后、中五千户所,负责护卫王邸。
宋朝乡役名。南宋临安府行保甲法,以一百家为一大保,设大甲头一人,负责治安。
官名。北齐置,为都城所在郡长官,多由宗室担任,三品。职比京兆尹。官名。北齐都邺,其政区为清都郡,置清都尹为京师长官,有丞,属官有中正,功曹,主簿,督邮,五官,门下督,录事,主记,议生,及功曹、记室、户
官署名。民国时国民政府省机关之一,掌理全省建设事项,凡铁路、公路、航路工程及其他建设事项皆归其管。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及所辖机关。厅长,由行政院就省政府委员中提请国民政府任命。官署名
官名。东汉置,三国蜀、十六国后赵,西秦及北魏亦置。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职员令未载,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为四品。杂号将军名,东汉置,三国蜀、十六国、后赵、西秦、北魏等沿置。掌帅兵征伐。
官名。南宋初年,置于诸路,以武臣充任,协助守臣掌兵马之事。遇朝廷起兵,则受副总管节制。
秦汉亭部小吏,辅佐亭长处理一亭事务,如亭父、亭卒之属。《后汉书·陈寔传》: “少作县吏,常给事厮役,后为都亭佐。”吏名,秦汉时城乡都置亭,在乡者称乡亭或野亭,在城者称都亭,无论乡亭还是都亭,都设亭长,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改隶将作监。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烧变丹粉,以供绘饰墙壁之用。设监官一人,以内侍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