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代后期,置内外城巡警总厅,厅丞各一人,初秩正四品,光绪三十三年升为从三品;掌徼循坊境,并掌跸路警卫。其属有总务、行政、司法、卫生四处,各置佥事,各置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警官若干人。见
警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
官名。南朝梁置。东宫食官局长官。流外三品蕴位。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四年 (783)以神策军使白志贞为京城召募使,募禁兵以讨李希烈,以曾为节度、观察、团练使者子弟率奴马自备资装从军,授以五品官,贫者甚苦之,人心动摇。
清代在朝廷各部衙门内任职的属官,司官以下,泛称京曹。
“工部侍郎”省称。
官名。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即属世袭之佐领。凡由原立佐领之人带来人丁编立与因功所得户口编立之佐领,或由兄弟一同带来人丁编立与族人合编之佐领,以及初编或分编佐领时即令承管积有五世以上者,均为世管佐领。其佐
官名。清朝绿营军官。正六品。隶于漕运总督所辖各卫。掌督率运员,领运漕粮。参见“千总”。
机构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满洲监督一人,由右司兼管。从银库领银采买秫秸,发给陵寝等处领用,年终核销。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置,掌城寨兵马事,招置弓箭手,任满三年升正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