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刑寺少卿
官名。见“司刑寺”。
官名。见“司刑寺”。
官名,职如郡都尉,掌全郡兵马及地方治安。王莽改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南阳六郡为六队,河内为后队。每队置大夫一人,职如太守;置属正一人,职如郡都尉(见《汉书·王莽传》)。《后汉书·伏湛传》:“成
①官名。汉朝自三公府至郡县皆置为佐吏,具体名称不一,太尉属吏有记室令史,郡府有主记室史,县府有记室史,皆主文书表报。三国魏定诸府记室官七品。两晋南北朝以来有记室令史、记室督、记室参军、中记室参军等名目
官名。北宋内侍省置,以内侍官在内殿崇班以上者充任,位在副都知下,分掌往来国信所、军头引见司、翰林院等部门之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六品,为内侍职事官。南宋因之。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军帅四人,官阶为职同师帅,为军帅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汉置,即校尉丞。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凡八校尉皆有丞,西域副校尉,戊、已二校尉也有丞,掌文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城门校尉》。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犬人下士二人,掌理供给祭祀用的犬牲。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犬中士,正二命,掌犬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
官名。唐朝陪都太原名誉长官。玄宗开元十一年 (723) 并州牧改置,一员,从二品,以亲王为之,实际上常以北都尹领州事。官名。唐置,即“太原牧”,见该条。
选拔律师的考试。北洋政府时期始有此制,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月十八日公布的《律师考试令》的规定,律师考试与司法官考试合并举行,典试委员亦由司法官典试委员兼任。考试分甄录试和大试,与司法官考试
官署名。北宋太宗雍熙元年(984)置,隶翰林院,掌绘画及塑造。设勾当官二人,以内侍充任。其属有待诏、艺学、祗候、学生等。神宗熙宁六年(1073),改隶都大提举诸司库务司。哲宗绍圣二年(1095),改称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剪氏下士一人,掌除蠹物。北周仿此职置剪蠹中士,正二命;剪蠹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