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些部院衙门的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负责办理火食。
官名。见“宣抚使司”。
明、清对儒学教官之别称。
官名。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 ,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
官名。魏设五兵尚书,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别兵为五兵尚书之一,掌管胡骑、越骑等。后来晋和除北周北魏外的南北朝都沿用此制。参看《宋书·百官志》和《通典·职官》。
官署名。又称督理街道厅。清朝工部所属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遣满、汉司官各一人管理。乾隆三十一年(1766)改由四人管理,满、汉御史各一人,本部司员一人,步军统领衙门司员 一人,一年一更代。下设
见“十三衙门”。
宋朝都督全称。参见“都督”。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新置散职八尉之一,从六品。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从六品。
“金紫光禄大夫”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