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调中士、下士
官名。见“司调下大夫”。
官名。见“司调下大夫”。
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承司法处之命,分管刑事事项。设巡官二至三人,巡长十一至十二人。
官名,三国魏置。侍中为加官,加此官者侍从皇帝左右,为皇帝的近侍。中书监和中书令共掌机密,典尚书奏事,权任相当宰相。其后,晋和南北朝皆沿置。《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齐王芳》:“正始元年春二月乙丑,加侍
官名。北魏置,属太卜令,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职员令未载。隋朝为太常寺太卜署属官,置二员,掌教授卜筮之法。官名。北魏置,掌占卜。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太卜署》、《魏书
清兵入关后,经制的八旗军名额已有定制,但人口不断增长。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决定从满、蒙、汉各旗的余丁中挑选四千五百人,经过训练,称为养育兵,乾隆时已增至二万余人。
周朝贵族子弟。《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郑玄注: “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1、诸王子弟或诸侯之子称国子。《国语·周语上》:“宣王欲得国子之能导训诸侯者。”注:“贾侍中云:国子,诸侯之嗣子
官名。汉朝西域各国与汉朝交往频繁,多置有译长,或分左、右。《汉书·西域传》,卑陆国有左、右译长各一人。官名,汉时西域卑陆国等置,掌翻译。汉时西域诸国与汉朝来往,需要翻译,故西域诸国都置译长,有的分左、
乐官名。南朝梁、陈置。掌舞蹈。隶太常卿。乐官名。南朝宋、齐、梁、陈皆置,为总章部长官。南朝乐官职分四部:太乐、总章、鼓吹、清商。总章长官称校尉,故曰总章校尉。见《历代职官表·乐部·和声署署正》。
官署名。元朝置,掌转运军需粮草。世祖中统三年(1262)由军储都转运使司改置。四年,改为漕运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司巫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掌群巫之政令,下设司巫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即高爵。《汉书·贾谊传》:“今西边北边之郡,虽有长爵不轻得复。”颜师古注引张晏曰:“长爵,高爵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