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令
官名。隋、唐诸王、公等封国官长。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王、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公国令视正七品,侯、伯国令视从七品,子、男国令视正八品。唐朝亲王国置一人,从七品下,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废。
官名。隋置于诸王府,唐沿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从七品下,掌通判国司事。
官名。隋、唐诸王、公等封国官长。隋朝诸封国各置一人,王、二王后国令视从六品,公国令视正七品,侯、伯国令视从七品,子、男国令视正八品。唐朝亲王国置一人,从七品下,与大农通判封国之事。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废。
官名。隋置于诸王府,唐沿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从七品下,掌通判国司事。
①官制用语。唐太宗贞观(627—649)故事:除拜京常参官及外官五品以上,中书门下皆立簿书记其课绩、功赏,以为迁授之资,谓之具员; 安史乱后,此法遂废,德宗建中三年(782)后复振。五代后唐因之。②泛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四二记明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陛见,“赐大红织金衣一袭。”
三百石长,犹言三百石俸的县长。《史记·田叔列传》:“(任安)除为三老,举为亲民,出为三百石长,治民。”《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万户为长,秩
官名合称。指“太子旅贲中郎将”、“太子冗从仆射”。
见“直隶河道总督”。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殿内省尚辇局置六员。唐朝殿中省尚辇局初置四员,玄宗开元十三年(735) 减二员,正九品下。掌率主辇四十二人分七辇以供事。北宋初存其名,极少除授。官名。唐高宗龙朔年间有此
官署名。清末京师税收机关。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商民开市、失照歇业,收捐税,罚款事。辖文案、调查、稽核、会计、收捐、议罚、收发七处及内、外城工巡捐局。置总办一人。宣统二年 (1910) 撤
杂任职名。唐置,见“屯主”。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儒学类科目。天宝六年(公元747年)诏举,薜据及第。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武藏司长官,员一人,掌各种兵器、铠甲及武士所着袍袄的收藏,保管。下设小武藏下大夫以佐其职,领司袍袄中士、司弓矢中士、司甲中士,司矟中士、司刀盾中士等官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