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修订法律馆”。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金朝设于各州郡,掌领州郡之僧众,理决僧尼词讼。元朝设于县,为各县都纲司之长官,掌理僧尼词讼。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废僧官,遂废。明洪武十
内官名。皇帝嫔妃。隋炀帝置为九嫔之二,正二品。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置为内命妇之一,位顺仪下、婉仪上,从一品。女官名。隋置。为九嫔之一,正二品。见《隋书·后妃传》。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位卿之下。
教育部直属机构。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中央观象台官制》规定,中央观象台掌理观察天文,编纂历书,鉴定观象用器械。设台长一人,以技正充任,直属教育总长;下辖技正
官名。北魏、东魏置,掌营建事务。《魏书·韦阆传》: “(姜昭)自平宪司直,出为兖州安东长史,带高平太守,卒于营构都将。”
官署名。北宋置于陪都西京(今河南洛阳),设管勾台事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掌拜表行香,纠举违失。属吏有令史、知班、驱使官、书吏等。
官名。明制以主事任漕粮监兑之职,称为监兑主事,见《明史·食货志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兵部司次官,省称为小兵部,佐兵部中大夫掌本部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兵部司长官,称兵部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
文散官名。金置,秩从四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