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务副大臣
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为外务部的副长官。
官名。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时设置,为外务部的副长官。
唐代军士名称。又称“官健”、“长征健儿”。原为防人或戍卒,唐制,凡军、镇、城、守捉,均有额定的防人或戍卒,由府兵充任,番役期限一般是三年一代。后以府兵无力自备武器资粮,于是逐渐定给身粮、家粮或其他赐予
指降低官员的爵位,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历代沿用之。
对已死的大臣追赠爵位和谥号。《后汉书·皇后纪·光烈阴皇后》:“追爵谥贵人父为宣恩哀侯,弟訢为宣义恭侯。”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其途有二: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如编、检迁中允、赞善; 翰、詹、坊、局、国子监堂官、京堂之依制升用。雍正(1723—1735)初,以编、检、庶吉士内用科
海关工务部的一科。见“工务部”。
官名。清沿明锦衣卫之制,于銮仪卫置右所,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下设擎盖、弓矢二司,分掌伞盖、仪刀、弓矢、枪戟之事。
官名。即太子右宗卫率,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宗卫率。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定为七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七品。杂号将军名,更始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三年正月,平陵人方望立前孺子刘婴为天子……望为丞相,
官名。元代秘书监的副长官,其地位在秘书监卿之下。
参见“同考官”。科举时代,乡会试同考官称房官。应试的卷子,例由房官分阅,择优荐给主考官,由主考官再定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