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舍
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三等。神宗熙宁元年(1068),太学外舍招生一百人,为太学非正式学生。四年,行三舍法,始为太学正式学生。五年,限招七百人,官给食钱。元丰二年(1079),增至二千人。哲宗元符二年(1099),州学行三舍法,每年贡其上舍、内舍生一至二人,升补太学外舍、内舍。徽宗崇宁三年(1104),太学外舍并归辟雍。南宋重建太学后,复置。
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三等。神宗熙宁元年(1068),太学外舍招生一百人,为太学非正式学生。四年,行三舍法,始为太学正式学生。五年,限招七百人,官给食钱。元丰二年(1079),增至二千人。哲宗元符二年(1099),州学行三舍法,每年贡其上舍、内舍生一至二人,升补太学外舍、内舍。徽宗崇宁三年(1104),太学外舍并归辟雍。南宋重建太学后,复置。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后改为司勋中大夫属官,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勋上士”。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属外交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外人传教交涉;二、游历、游学;三、各使署、领署、专使和各种公会经费;四、在外的本国人关系民事、刑事法律问题;五、各国公会
官名。三国魏置,为分曹侍御史之一,掌度支运。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系加官,非实职。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康熙三十七年 (1698) 分鞍库设。掌供奉御用鞍辔、伞盖、幄幕诸事。下设伞房、帐房、鞍板作等。置五品员外郎二人,六品库掌二人,委署六品库掌一人,各种匠役四百八十余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之副长官。协助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从六品。属尚寝局,掌床帷铺设、洒扫之事。唐朝改正六品。宋、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明皆置,属尚寝
官名。辽朝置。尚书省并入枢密院,设厅房主工部事,以主事长厅房。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十一月,以释教总制院统领吐蕃事务,责任重大,宜加崇异,乃用唐朝皇帝在宣政殿接见吐蕃使臣的故典,改释教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掌全国释教僧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