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典书坊
官署名。北齐置,掌东宫行令书、表启等,隶詹事府,设太子庶子、太子舍人,又领典经坊、门大夫坊,统伶官西凉二部、清商二部。隋罢詹事,本坊仍置,设右庶子、舍人、通事舍人、录事、主事令史,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舍人为管记舍人、通事舍人为宣令舍人。唐初沿置,与詹事府、门下坊并为东宫主要官署。掌侍从、献纳、启奏,传宣奉行皇太子令旨,职比中书省。设右庶子、中舍人为长贰,下设舍人、通事舍人、右谕德、右赞善大夫等,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春坊”。
官署名。北齐置,掌东宫行令书、表启等,隶詹事府,设太子庶子、太子舍人,又领典经坊、门大夫坊,统伶官西凉二部、清商二部。隋罢詹事,本坊仍置,设右庶子、舍人、通事舍人、录事、主事令史,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舍人为管记舍人、通事舍人为宣令舍人。唐初沿置,与詹事府、门下坊并为东宫主要官署。掌侍从、献纳、启奏,传宣奉行皇太子令旨,职比中书省。设右庶子、中舍人为长贰,下设舍人、通事舍人、右谕德、右赞善大夫等,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右春坊”。
官署合称。即京师东市(都会)、西市(利人),东都东市(丰都)、南市(大同)、北京(通远)五署。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太府寺,各置令一员,正八品,掌市场财贸交易。
官名,汉朝于县设此官,如禄福狱丞、阳翟狱丞,掌狱讼,管囚徒。其后,北齐及唐皆置。《新唐书·百官三·大理寺》:“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官名。三国魏于廷尉置诸狱丞各一人,秩第七品,掌
官名。清末法部审录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另宗室专缺一人,计四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负责导引天子车驾。《旧唐书·于志宁传》:“近闻仆寺,司驭,爰及驾士、兽医,始自春初,迄兹夏晚,常居内役,不放分番。”杂任职名。唐于内侍省内仆局置一百四十人,掌习御车舆、杂畜;此外,太子内坊局置三
郡分职吏名。晋置,掌参议军事。见《集古录跋尾》所引《司马整碑阴》。
辽朝官职类别。治诸宫帐、部族、属国之政,与南面官对称。形成于太祖、太宗时,以契丹故有官制为基础。下分朝官、帐官、宫官、军官、部族官、属国官、边防官等。北面官又各分南北,有北、南宰相府,北、南大王院等。
官名。清末新设之职官。掌文书案牍。外务部及新陆军中所设均分为一等、二等; 国子监所设为二等、三等。又,清末新设之川滇边务大臣,所属亦有书记官。详见“一等书记官”、“二等书记官”、“三等书记官”。民国时
区别尊卑的五种等级服饰。《尚书·虞书·皋陶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孔安国传:“五服,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
官名。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初置铁冶所,共十三所,分属于所在府州,每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初时大使秩正八品,副使秩正九品,后均改为未入流。清代不设。
官名。十六国西秦置,掌管鲜卑叠掘部事务。《资治通鉴·东晋安帝隆安三年(399)》: “夏,四月,鲜卑叠掘河内帅户五千降于西秦。西秦主(乞伏)乾归以河内为叠掘都统,以宗女妻之”。胡三省注:“叠掘亦鲜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