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太子詹事

太子詹事

详见“詹事”。


官名。掌皇后和太子家事。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和诸宦官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东汉省詹事,太子官皆属少府。魏复置詹事,领东宫众务。晋、宋时置时省。后魏有太子左右詹事。北齐詹事统东宫众事,领三寺二坊及左右卫。隋开皇初置詹事,二年罢之。唐置詹事府詹事一人,统三寺十率府之政令,内外众务无所不统;少詹事为副贰。宋辽金等因之。见《通典·职官十二·太子詹事》、《续通典·职官十二》、《新唐书·职官二》。

猜你喜欢

  • 出使朝鲜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二十四年(1898)设。正三品。三十二年裁。改设驻汉城总领事。三十三年,设元山领事。宣统三年(1911)设新义州领事。

  • 上京内客省司

    官署名。辽置,以上京内客省使、副使为正副主官,属南面京官。开泰末,耶律蒲奴为上京内客省副使。参见“客省使”。

  • 同知北院宣徽事

    官名。辽朝北面官,宣徽北院官员,在北院宣徽副使下。官名。辽代宣徽北院设此官,为该院副贰长官。辽代宣徽院相当汉族官制中的工部,但也不完全相等。辽代宣徽北院,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宣徽北

  • 协办

    清朝内阁置协办大学士,简称“协办”,详见“协办大学士”条。

  • 京师初级检察厅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十人,录事五人。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附设于京师初级审判厅内,掌纠

  • 官吏的俸禄。又指在官食禄。《论语·宪问》:“邦有道,谷; 邦无道,谷,耻也。”

  • 斡官泉丞

    官名,汉置,掌铸钱。见《汉印文字证》。

  • 南河河道总督

    见“江南河道总督”。

  • 三库堂主事

    官名。亦称三库档房主事。清朝管理户部三库大臣之属官。雍正二年(1724)设,满洲一人,领总档房事,三年一更代,缺出于各部院满洲主事内保送选补。掌理三库之文案,籍会出纳,综汇奏销,兼掌解库银两之批回及雇

  • 典染匠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染织物等事。员额及官阶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