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府
官署名。清朝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顺治十四年(1657)改辽阳府置。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所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书吏十九人。另有海防同知、军粮同知、承德县知县、典史各一人。掌理盛京地方之刑名钱谷,并掌宗室、觉罗官学。所辖地方初为二府、四厅、五州、十四县。光绪 (1875—1908) 中增至五府、四厅、六州、二十六县。三十一年置行省,遂罢尹、丞,置知府。宣统元年 (1909) 省教佐各官。二年,省承德县。
官署名。清朝设于陪都盛京地方之府属建制。顺治十四年(1657)改辽阳府置。设兼管府事大臣一人、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所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书吏十九人。另有海防同知、军粮同知、承德县知县、典史各一人。掌理盛京地方之刑名钱谷,并掌宗室、觉罗官学。所辖地方初为二府、四厅、五州、十四县。光绪 (1875—1908) 中增至五府、四厅、六州、二十六县。三十一年置行省,遂罢尹、丞,置知府。宣统元年 (1909) 省教佐各官。二年,省承德县。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九班,拟扫狄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罢。
西汉时郡国常派遣郡丞、国长史上计于朝廷,称为上计使者。参见“上计掾史”。
官名。清代设此武官,为河道总督下属官员,与都司、千总、把总等掌河工调遣及守汛防险等事。见《历代职官表·河道各官》、《历代职官简释·河营参将》。参看“河道总督”条。
官署名。辽、金各京及元大都、上都均设,多由留守司官兼长官,管都成造作、修缮等务。元宫廷、兵部、工部和各位下还设有各种掌管专门事务的都总管府。参见“总管府”。官署名,辽代五京皆有都总管府,又有兵马都总管
(1)春秋时晋国在文公与襄公年间的国家军队建置。据《左传》记载,晋国在鲁僖公二十七年 (公元前633年)始有三军的建制,次年增置步兵部队——三行。鲁僖公三十一年(公元前621年)晋罢三行为上新军与下新
官名。北洋政府于司法官甄录试及初试典试委员会、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县司法公署审判官考试典试委员会中设置,掌襄理试务。
官名。清朝中书科之职官。乾隆(1736—1795)间置,满州一人充任,从七品。掌缮书诰敕。
汉军勇士名。指经过选择挑出的精勇而闻命前奔的勇士。《后汉书·宋均传》:“后为谒者,会武陵蛮反,围武威将军刘尚,诏使均乘传发江夏奔命三千人往救之。”
①通“率”。西周称诸侯方伯之长。《驹父盨》:“南仲邦父命驹父即南者(诸)侯率高父,见南准夷。”②军队主将、统帅。《左传·宣公十二年》: “其三帅者,专行不获。”又《僖公二十七年》: “作三军,谋元帅。
臣下向君王进言或上书,也是一种公文程式,即奏本。清朝根据官员言事内容及章疏形式不同,又有奏片、奏书、奏本、奏折、奏帖、奏疏等名称。详各条。臣向君进言上书贡献财物称“奏”。《史记·萧相国世家》:“主宗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