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二员,与右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不领府兵。受朝之日,侍列于御座左、右,职任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立府潼关,设京辅都尉一员、副都尉一员,领兵护卫京畿。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官署名。清末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理藩院设。职掌同理藩院。置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并额外侍郎一人。下设领办处,为合署公务总汇之区,置领办二人,帮办二人,以郎中、员外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交通部。其职掌为:一、管理本部及所辖机关的普通和特别会计:二、监督、稽核所辖各机关会计;三、编制各种预算、决算;四、经理本部所负国内、国外债务;五、本
官名。北周置。分隶于前、左、右侍伯中大夫,统所部禁军。可作为起家之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北周置,正三命。为低于前、左、右诸侍伯中大夫和侍伯中旅下大夫、小侍伯下大夫的掌禁兵之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孙权置,以潘濬任此职,领兵。见《三国志·潘濬传》。官名,三国吴置,领兵驻守。《三国志·吴书·潘濬传》:“孙权杀关羽,并荆土,拜濬辅军中郎将,授以兵。”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之制,选人各有选限,自一选至九选不等,选限满,始许赴铨试。如有劳绩,减其选限数,初前赴铨试,称为减选。
女官名。汉置,《汉书·广川惠王传》:“后去立昭信为后;幸姬陶望卿为脩靡夫人,主缯帛。”
官名。明朝各卫镇抚司设,二人,从五品,掌本卫军士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