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刑司左审刑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审理刑狱之事。十九年罢。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审理刑狱之事。十九年罢。
凡指羽林禁军,参看“羽林”、“羽林郎”条。
使职名。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十二月二十四日置,以为军器监长官,十一年罢; 肃宗乾元元年(758)又置,领弩、甲二坊。官名。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废军器监,置军器使,有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判官二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右宗卫率置,太子右司御率府长官,置一员,正四品上,掌东宫兵仗、仪卫之政令,统诸曹及外府旅贲番上者。中宗神龙元年(705)又改为右宗卫率,睿宗景云二年(711)复名右
① 即“御史中丞”的别称。《汉书·高帝纪下》: “御史中执法下郡守”。晋灼注: “中执法,中丞也”。②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是仪传》: “拜侍中、中执法”。洪饴孙《三国职官表》称“吴置中、左、右执
即“固山昂邦”。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仿唐制置,设亲卫府郎、中郎各十人,掌殿庭宿卫之事。五年罢。
见“国史院”。官名。宋置,为实录院的长官。见“国史院”。
官名。即渔人,周设此官,掌捕鱼、供鱼、征鱼税及有关政令。《周礼·天官·人》:“人掌以时为梁,春献王鲔,辨鱼物为鲜薧。以共王膳羞。凡祭祀、宾客、丧纪,共其鱼之鲜薧。凡者,掌其政令。凡征入于玉府。
参见“司武上大夫”。
即“夷离堇”。官名。金置,从八品,分掌部族村寨事。见《金史·百官三·诸移里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