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辽置, 见“舍利司”。
官名。明清太常寺置典簿厅,有典簿,明制员额二人,清制有满汉典簿各一人,管理本寺吏员人役之事。凡坛庙官、乐生、舞生、执事生的补充,厨役的分派均为其所掌,并辖祭器科。
官署名。明朝置,治所在云南大理府(今云南大理),掌该处食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井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
参见“协同守备”。武职差遣名。《明史·职官志五》说: “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即协助镇守分管一个地区的防务的长官,一般由副总兵充任。
官名。北魏置。《魏书·李叔虎传》:“(叔虎)后兼散骑侍郎、太极都将。事讫,除高阳太守。”
官名。南宋史馆置,以侍从官充任,位在修撰下、检讨上,掌修史之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是最低的一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为最低的一班。
泛称主办文案的官吏。刀、笔为古代书写工具,故称。《战国策·秦五》:“臣少为秦刀笔,以官长而守小官。”职权较小,故又称刀笔吏。《史记·汲黯传》:“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后代称讼师为刀笔,是指其笔利
1、行政区划名。汉朝分全国为十三州,除一州属司隶校尉外,其余十二州每州置刺史一人,掌州政。每州下辖数郡,每郡置太守(也称郡守)一人,主郡政,总领郡事。每郡下辖数县。见《后汉书·百官五·州郡》。2、指州
官名。即少府少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少府少监。官名。见“内府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