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幢将
官名。北魏置。统领宿卫军士,负责宫廷守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统领宿卫军士,负责宫廷守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署名。隋始置,为兵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舆辇、驿传、马牛、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清道光时,陈孚恩暂署山东巡抚,授刑部侍郎,回京面陈,以在署任不受公费,诏嘉之,特加头品顶带,紫禁城骑马,赐“清正良臣”匾额。
官名。殿内省官,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一员,从五品。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置,为殿内省的佐官。唐武德初改为殿中丞。
媒氏的别称。周朝有媒氏一官,掌男女婚嫁等事。《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为合,主合其半,成夫妇也。”后代也称媒人为掌判。
官署名,东汉置,掌嘉德殿事。嘉德殿在九龙门内,孝仁董皇后曾居之,号长乐宫(见元代王士点撰《禁扁·殿·署》)。《后汉书·孝桓帝纪》:“二月已酉,南宫嘉德署黄龙见。”
乡里管事之人。明朝洪武 (1368—1398) 年间置,选每里中德高望众者充任,三、五人不等。会同里长调解或审判乡里一般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负责教化,督课农桑,主持乡村水利事务。明前期,颇有权威,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旄人下士四人,掌教舞散乐及夷乐。北周仿《周礼》之制置掌散乐中士,正二命;掌散乐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
官署名。南宋置,属吏部考功司,掌从义郎考课、磨勘、关升之事。
官名,汉置,掌右户郎值班户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参看“右车将”条。
官名。汉朝为右校令副贰,秩三百石。西汉成帝阳朔三年(前22)省,东汉复置。隋、唐为将作监右校署次官,置三员。隋从九品,唐正九品下。参见“右校令”、“右校署”。官名,秦汉皆置,为右校令之副,佐右校令掌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