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驳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清朝沿此名义,并无其实。
皇帝有失宜的诏命,封还而驳奏,称为封驳,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见《旧唐书·文宗纪》。
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但无定制。亦称“涂归”。唐制,奏驳正之目,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宋朝规定,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许以封还、驳正之权。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清朝沿此名义,并无其实。
皇帝有失宜的诏命,封还而驳奏,称为封驳,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见《旧唐书·文宗纪》。
西汉时匈奴卢侯国之王。《汉书·卫青霍去病传》:“鏖皋兰下,杀折兰王,斩卢侯王。”注:“张晏曰:折兰、卢侯,胡国名也。”
蒙古语,意为“查验者”,又译脱脱火孙、脱脱和孙。元朝设于重要驿站盘查往来使臣、防止伪诈的官员。正职从五品,副职正七品。官名。元置于交通枢纽处的驿站,专司稽察过往使臣真伪及人员物品是否违反乘驿的规定。乘
即“四门学生”。
1、上公。《穆天子传》:“乃命正公郊父,受敕宪。”注:“正公,谓三上公。”2、周天子的降称。东周战国末年,周王降号为公,称正公。《后汉书·周嘉传》:“我平王之后,正公玄孙。”注:“《谢承书》曰:其先出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厨”。
官署名。辽太宗会同二年 (939)置。设大都督等职。官署名。辽太宗会同二年置,属南面京官。遏鲁伯等曾任此职,掌东都关防事务。
官名。东汉隶太史令,秩二百石。掌候日月星气,观测天象。属吏有灵台待诏四十余员,其十四员候星,二员候日,三员候风,十二员候气,三员候晷景,七员候钟律,一员舍人。魏、晋、南朝沿置。北齐称“灵台局丞”。官名
官名。春秋战国置。射人的官长。《礼记·檀弓上》: “扶君,卜 (仆) 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
官名。东宫属官,即“太子中舍人”。西晋武帝咸宁四年 (278) 置,以舍人中才学美者为之,与中庶子共掌东宫文翰,位在中庶子下、洗马上。《晋书·荀邃传》: “成都王为皇太弟,精选僚属,以邃为中舍人。”南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役校人养马。在王宫者,并掌兵守护王宫。《周礼·秋官》: “蛮隶,百有二十人”,“掌役校人养马,其在王宫者,执其国之兵,以守王宫,在野外,则守历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