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南齐置,掌宫城管钥。其长官称丞。见《南齐书·百官志》。
官名。亦称殿中御史。三国魏始置,员二人,七品,居宫殿中纠察非法,隶御史台。西晋员四人,东晋减为二员,七品。南朝沿置,宋七品; 梁增为四员,流外七班,陈亦为流外官。北朝地位较重。北魏或掌宿卫禁兵,孝文帝
官名。宋朝太常寺置,为郊社局长官,正九品。参见“郊社局”条。官名。见“郊社局”。
官名。辽朝北面官,著帐户司长官。下设殿中等职。官名。辽置,见“著帐户司”。
①官名。又作“侍人”。春秋时亦称“阍”、“竖”。掌宫内侍卫、御车、守藏、主屦等事务。《左传·哀公十四年》: “侍人御之,子行杀侍人。”《谷梁传 ·襄公二十九年》: “阍,门者也,寺人也。” 三国魏、晋
官名。五代梁太祖开平元年(907)改同和院使置。宋初沿置,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降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①官署名。唐朝将作监所统采伐木材的机构,置监、副监、丞各一人,监作四人。②官名。唐朝将作监所统斜谷监长官,置一人,正七品下,掌本监采伐木材之事。官署名和官名。见“百工监”。
即“治书持御史”。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官名,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又名治书侍御史,掌评全国疑案。《通典·职官·御史台》:“御史中丞,旧持书侍御史也。”《晋书·职官志》:“汉宣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
官名。西汉置,长安四市均设,为市长副职,属左冯翊,主管市政。官名,西汉置,为长安市令市长的佐官,助令长掌管市政及市场交易和物价平衡等。参看“长安市令”、“长安市长”条。
官名。北齐置。统领皇帝左右亲军,随从征伐。《北齐书·皮景和传》:“后从袭库莫奚,加左右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