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食典御
官名。北魏已置,掌御膳之事。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二员,五品,总知御膳事。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尚食奉御,隶殿内省。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二员,隶殿中省,位尚食奉御上; 南宋罢。
官名。北齐为尚食局的主官,隋沿置,炀帝时改称奉御。宋复为尚食局的长官,位在奉御上。见“尚食局”。
官名。北魏已置,掌御膳之事。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二员,五品,总知御膳事。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尚食奉御,隶殿内省。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复置,二员,隶殿中省,位尚食奉御上; 南宋罢。
官名。北齐为尚食局的主官,隋沿置,炀帝时改称奉御。宋复为尚食局的长官,位在奉御上。见“尚食局”。
官名。元朝置,为蒙古翰林院长官。建院时置一员,后屡增至七员。秩从一品。下置学士二员,正二品; 侍读学士二员,从二品; 侍讲学士二员,从二品; 直学士二员,从三品; 侍制四品,正五品; 修撰二员,从六品
官名。金朝设于掖庭局、太后两宫,掌库藏财货出入之事,秩从八品。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机构。雍正十二年(1734)置,以福建司选缺满洲郎中领其事。下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无定额,由本部堂官酌派,唯有经承二人乃定制。掌核八旗土田、内府庄户,管理入官房宅地亩及征纳岁租之事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成立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职任辅佐局长管理局务,局长有事故时得代行其职。
官名,西汉末年刘歆曾为此官,其职不详。《汉书·王莽传上》:“莽母功显君死,意不在哀,令太后诏议其服。少阿、羲和刘歆与博士诸儒七十八人皆曰……”“少阿、羲和、京兆尹红休侯刘歆为国师。”
官名。战国秦置。县属主军事的长官。《睡虎地秦墓竹简·效律》: “司马令史掾苑计,计有劾,司马令史坐之,为令史坐官计劾然”。
官名。宋朝置,不常设。参见“都督”。
为畜牧之官的泛称。两汉皆置,掌养牧。《后汉书·盖勋传》:“时叛羌围护羌校尉夏育于畜官。”注:“前书《尹翁归传》曰:‘有论罪输掌畜官。’《音义》曰:右扶风畜牧所在,有苑师之属,故曰畜官。”汉朝在西北一些
职衔名义。唐朝非门下省长官侍中而受命主持门下省事者。《旧唐书· 太宗纪下》:“贞观十年 (636年) 夏六月,以侍中魏征为特进,仍知门下省事”,“太常卿、安德郡公杨师道为侍中。”《玄宗纪上》:“开元二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