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同“左一护军府副护军”。
即“光台钱”。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委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经普通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二、在国内或认可的国外警官学校毕业者;三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盟约之法。《周礼·秋官》: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
官名。明朝刑部所属宪部之副。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为宪部,原总部员外郎遂改宪部员外郎,二人,从五品。二十三年,改刑部四属部为十二部,罢宪部,改置十二部员外郎各一人。
官署名。金朝置。掌中都匹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设使、副使、判官领库事,秩从七品、从八品、正九品。下设攒典四人、库子十四人。官库名。金置,掌疋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设官有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正三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三品封昭勇将军,乾隆二十年(1755) 改武义大夫; 属八旗者正三品封通议大夫。三十二年,统一为武义大夫。五十一年,改此称,遂成定制。官名。清代官制
“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简称。
官名。南朝梁、陈为司农卿副贰。梁四班,陈八品、六百石。北魏为“大司农丞”省称。北齐置为司农寺属官,位次卿、少卿,七品。历朝沿置。隋、唐、五代判本寺日常公务,掌租税折糙进京收纳及官产奴婢分配等事。隋置五
官名。北魏置。《北齐书·慕容俨传》:“牒舍乐,少从尔朱荣为军主、统军,后西河领民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