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宪中大夫属官,员八人,正一命。
爵名,东汉置,为列侯之一,无朝位,掌陪祭。《后汉书·百官志五·列侯》:“中兴以来,唯以功德赐位特进者。次车骑将军;赐位朝侯,次五校尉;赐位侍祠侯,次大夫。”侍祠:侍从陪祭。参看《通典·职官·历代王侯封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沿设,为税务处提调的副职。见“税务处”。
魏晋南北朝诸公、军府长官的泛称,相对本府僚佐、属吏而言。《魏书·辛纂传》: “稍转太尉骑兵参军,每为府主清河王怿所赏。”佐吏、幕僚称所属长官为府主。晋朝潘安仁(岳)《闲居赋序》:“今天子谅闇之际,领太
官名。明置,有南京守备太监、天寿山守备太监、凤阳守备太监、承天府守备太监。
官吏考核制度。明朝定为京察、外察之外的考察,凡执政者欲对官吏有所驱除时则行。万历十三年(1585)废。
①捍防守御据点。北魏于各要地置,地位与州等同,以镇都大将或镇将为长官,下设副将、监军及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等属; 不置州郡的西、北地区则兼统军政、民政; 与州郡并置地区仅掌军政,若兼所在州刺史则仍兼掌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一不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四品。
官署名。北宋太宗至道元年 (995)置,掌出卖颗盐及煎制皇帝膳食所用盐花。初以都盐院官兼领,真宗大中祥符七年 (1014) 专以使臣二人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