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
官名。唐德宗兴元元年(784)置,一人,从二品,以授节帅罢任者,无职事。
即“东京都统军使司”。
官名。清末新设各级检察厅官员,负责对刑事案件的检察。又,陆军部亦设,详“陆军部检察官”。官名。清朝末年设检察厅,厅设检察官,负责检察纠正同级审判,或监督下级检察。见《清史稿·职官六·法部》、参看“检察
官名。即中书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中书侍郎。
见“军巡院”。
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支司爵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景运门直班大臣下所属官员。额定一人,以下五旗每旗司钥章京轮值。掌管紫禁城外值班钥匙。
官名。宋朝都督、制置使、总领、留守、安抚使、转运使、三衙长官等属官。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官名。宋代都督府、制置使司、总领所、留守司、安抚使司、转运使司、三衙长官等所属,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
官名。见“内翻书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