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校司马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吴王夫差时吴国军队分中军、左校、右校。左、右两校各设司马。左校司马为左校军队的长官,掌其军政。《越绝书·外传吴王占梦》: “王孙骆为左校司马,太宰嚭为右校司马。”
官名。春秋时吴国置。吴王夫差时吴国军队分中军、左校、右校。左、右两校各设司马。左校司马为左校军队的长官,掌其军政。《越绝书·外传吴王占梦》: “王孙骆为左校司马,太宰嚭为右校司马。”
官名。西晋始置,隶少府。掌管宫人疾病、罪罚、丧葬等事,管理使役从坐为奴罪犯家属。东晋或省少府,其制不详。南北朝仍置,梁、陈隶大长秋; 北齐隶长秋寺,为奚官署长官,以宦者充任。隋初置二员。从八品,隶内侍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十月二十八日公布的《工厂检查协作委员会章程》规定,其任务为沟通劳资团体及有关劳工各机关的意见。设委员若干人,由实业部就上述的团体机关或有
唐朝尚书省诸司郎中别称。《唐会要》卷五五《中书舍人》: 宣宗大中六年(852)六月敕,“每选知制诰,于尚书省六行郎中官选择有文学行实、公论显著者,以备擢用,不得偏取前行正郎。”
官名合称。宋朝于人烟繁盛处诸镇置监官,掌管火禁或兼酒税之事,与寨官合称镇寨官。参见“寨官”。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宣徽院、三司、群牧司皆设,补正名后,理三年之选,可出为三班奉职。
公府僚属名。《宋书·百官上》:“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置从事中郎,无定员,分掌诸曹,有录事中郎、度支中郎、三兵中郎。”参见“从事中郎”。官名。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置度支中郎,掌财政收支之事。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神锋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同僭号。参见“僭号”。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机构。元朝始设于各州,掌理道人词讼。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道正。洪武十五年(1382)亦置于各州,掌钤束一州之道人。长官仍为道正。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
官名,清朝置,掌备禁城宿卫,兼司袭职考射桃甲。其佐官有副参领。佐领以下,掌辖旗众,稽覈户口俸饷,籍达参领。护军营掌守护宫掖,典导引扈从。前锋营掌习解马、花马箭。见《清史稿·职官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