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买丞
官名。南朝宋置,张奇曾兼任此职。见《宋书·颜师伯传》。
官名。南朝宋置,张奇曾兼任此职。见《宋书·颜师伯传》。
官名,汉置,属光禄勋,俸比千石,掌期门郎习射。《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建武二年,为黄门侍郎,守期门仆射。”参看“期门”、“期门郎”条。官名。西汉置,为护卫皇帝的期门郎的长官,秩比千石。
武官名。南朝置,见“侠毂队主”。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都市政公所的长官,见“京都市政公所”。
明朝按察副使之别称。
官名。辽、金、元设置,为警巡院的主官,见“警巡院”。
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置,隶亲军都尉府。四年定秩正五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掌卤簿仪仗,典校尉。十五年改置锦衣卫。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外务部尚书设。从一品,特简。掌主交涉,昭布信德,保护侨人佣客,以慎邦交。民国改称外交部总长。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警卫事项。下设干事。
宋朝榷酒机构。京城及州府县镇皆置,设监当官掌之,或募豪民买扑经营。官名。宋设此官,掌管酒税,分务管理榷酒之事。《宋史·食货志下七》政和四年诏:“酒务官二员者分两务。三员者复增其一,员虽多毋得过四务。”
官名。明朝建文(1399—1402)中于亲王府置,二人,以辅弼亲王。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亲王侍之以宾师礼。永乐(1403—1424)初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