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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郡公

爵名。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郡,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名。晋朝始置,一品。南北朝沿置。南朝梁位视三公,班次之。陈为九等爵第二等,二品,秩视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一品,食邑三分食一。北齐从一品,四分食一。北周正九命,食邑自一千至八千户。隋朝置为九等爵第四等,从一品,唐朝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正二品,名义食邑二千户,实则不加实封者不食封。宋朝置为十二等爵第七等,食邑二千户以上。


爵位名。晋始置,位在公之下。南朝宋沿置,齐制不详。梁陈亦置开国郡公,与嗣王、藩王、开国县公同为二品。北魏亦置开国郡公,与王同为一品。北齐降为从一品,隋代不置。唐制开国郡公食邑二千户,秩正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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