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的王,即亡国之君、亡国之主。《后汉书·陆康传》:“岂有聚夺民物,以营无用之铜人;捐舍圣戒,自蹈亡王之法哉!”
负责把守一门的小官。参看《门者》条。
见“国信所”。
官名。① 西汉武帝始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位次列卿,属官有丞、司马等。领内附越人骑士,戍卫京师,兼任征伐。东汉初罢,光武帝建武十五年(后39)改青巾左校尉置,为五校尉之一,隶北军中候,掌宿卫兵,有司马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设尚书二人,品秩同六部尚书,职掌则同于布政使、按察使。十八年迁都后革。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军器库副使置,为医官阶官,从七品。金朝为正七品下阶太医官。元朝为正六品太医散官。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七品下,称成安郎。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郎中统称。北宋前期,左曹郎中带待制以上职者转右名曹郎中,再转为左名曹郎中,仍隔一资超转。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京兆尹公暑”。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置,隶太史局,负责以浑仪昼夜测验辰象,置学生,分番祗应。官署名。宋代置,为太史局的同性质机构。掌浑仪台昼夜测验星象之事。南宋隶属于秘书省。
官名。明设茶马司大使,为茶马司长官。详见“茶马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