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城副都统
官名。归化属蒙古土默特部,清天聪八年(公元1634年)归附于清王朝,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编为两旗,以其部长为左右翼都统,并予世袭,后以土默特部无可任为都统之人,定为由京中简放都统,往驻其地,仍给本部人等以世袭职衔随同办事。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裁去都统,其旗务划归绥远城(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将军,归化城设驻防副都统,专管防务。
官名。归化属蒙古土默特部,清天聪八年(公元1634年)归附于清王朝,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编为两旗,以其部长为左右翼都统,并予世袭,后以土默特部无可任为都统之人,定为由京中简放都统,往驻其地,仍给本部人等以世袭职衔随同办事。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裁去都统,其旗务划归绥远城(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将军,归化城设驻防副都统,专管防务。
明清时国子监的内部机构。明制有五经博士五人,从八品。清制有满、汉博士各一人,经承一人,掌教经义,订立课程,并考核诸生学业;凡颁发皇帝“御制”文字,均录册存储。
科举制度。进士科考第分五等,上二等即称“进士及第”。元、明、清诸朝规定,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共三人,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庶侍下士”。
市长的佐助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市政府”。
官名。明朝盐课提举司之副长官。佐提举掌司事。每司所设无定员,从七品。
官名。三国魏太常属官,六百石、七品,下设丞、斋郎、行夜督郎等。蜀、吴亦置,掌帝王祖庙洒扫。两晋、南朝沿置,宋一员,领斋郎二十四员; 南齐一员; 梁置二庙令,二班; 陈复设太庙令,六百石、五品。北魏亦置
官名。见“司仪丞”。
官名。清末民政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 改巡警部参议设。正四品,左、右各一人。掌参议厅,任一部谋议之事。
官署名。唐朝初年秦王、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掌领帐内,侍卫、陪从。设官有统军、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别将、驱咥直等。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见“帐内府”。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品级虽然不高,但因系皇帝近侍,地位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