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目
官名。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之职官。咸丰五年(1855),捻军各路结为联盟,改编为五色总旗,每旗之统帅即称“总目”。
官名。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之职官。咸丰五年(1855),捻军各路结为联盟,改编为五色总旗,每旗之统帅即称“总目”。
官署名。金朝属尚书省刑部。掌守护宫城殿位。设提举、同提举总领司事。提举秩正七品,兼龙门县令。同提举秩正八品,兼仪鸾监。官署名,金朝置,掌守护宫城殿位。其官有提举,正七品;同提举,正八品。属尚书刑部。见
官名。元代设于中书省,掌出纳四方文移缄滕启折之事。秩正八品,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员额二人,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减为一人。
官名。北周置。《隋书·韩擒传》:“周武帝时,(韩僧寿)为侍伯中旅下大夫。”正四命。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掌禁兵之官,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韩擒虎传》:弟僧寿,周武帝时为“侍伯中旅下大夫”。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三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刑部、应天府、在京虎贲左等八卫,及直隶延庆州、开平中屯卫。清顺治元年(1644
清制,凡死刑,先由御史、大理寺官及刑部司官预审,称小三法司。然后由都御史、大理寺卿及刑部尚书、侍郎会审,称大三法司。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中书门下属官,总领中书门下五房公事,位在堂后官之上。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三公九卿统称。 《后汉书·郎传》: “三九之位,未见其人。”李贤注: “三公九卿也”。指三公九卿。《后汉书·郎顗传》:“陛下践祚以来,勤心庶政,而三九之位,未见其人。”
官名。春秋时卫国置。或说为家宰。《左传·隐公四年》:“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杨伯峻注:“右宰,卫国官名,襄十四年传有右宰穀。古卿大夫有家臣,家臣之长曰宰。”官名。春秋时卫国有此官,掌佐国君;世居
官名。北魏置,由宦者充任。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八品上。北齐时属中侍中省,员二人。负责宗亲谒见时的通报、引入等事务,从八品上。官名,即中书谒者仆射,汉武帝置,
散阶称号。清朝武职正七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封奋勇校尉,乾隆二十年(1755)改奋武郎; 属八旗者正七品封文林郎。三十二年,统一为奋武郎。五十一年,改此称,遂为定制。官名。清代武阶官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