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经考试院组织的高等考试、普通考试及格的人员,均分发至各机关任用,各机关必须接受,先学习一年,期满后实授官职。
(1)宦官职名。宋代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的都知均以副都知为副职。(2)宋代军官名。为都知的副职。参见“都知”。
西周内史类史官同官僚友的称呼。《尚书·周书·酒诰》: “矧太史友、内史友。”《王祀卫鼎铭》:“内史友寺刍”。其长官称内史尹氏,省称内史尹,或称“作册尹”,僚属有作命内史,作册内史尹氏等。参见“内史”。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署名。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三十日,十三世达赖逝世,国民党政府派参谋本部次长黄慕松入藏致祭,黄慕松在拉萨停留约三月,就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与噶厦方面谈判多次,其唯一实际收获,就是
官名,三国魏置,掌起草诏令。魏文帝黄初年间,改秘书令为中书令,且置通事郎。专掌起草诏令。
①户籍编制中基层单位之头目。周朝始置。十家为什,置长,专司监督、担保之责。《管子·立政》:“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伍皆有长焉。”后代亦有沿用者,属地方之职役。清朝里甲制度中的牌长即仿此。②军队编制中基
地方官府的小吏。宋朝董嗣杲《芜湖县》诗:“国库转亏商旅瘠,县官频易吏胥肥。”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设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
参见“大理寺左寺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