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师爷”。清代州县掌管刑事审判案卷的幕友称刑名师爷。
官名。北周置。夏官府司勋司次官,佐司勋中大夫掌六勋之赏,以酬其功。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勋中大夫”。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侯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袍”。
太常寺之别称。
官名。三国吴、东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均以建康为京县,以建康令及丞为正副主官,属丹阳尹。《隋书·百官志》谓陈建康令秩千石,第七品。
官名。辽朝设,为北面官东都省长官。武官名。辽置, 见“东都省”。
选官制度。清朝官员欲得实缺,需经保举,并于吏部登记,称“存记”,以按班选补。
官署名。①宋朝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掌役人及在京百司吏职考核之事。②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掌通知吏部等处改降犯案命官官职之事。
即“寄资”。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即“寄资”,见该条。
宋朝宫观官名。徽宗政和七年(1117),令天下州军皆设神霄宫,无道观处则以僧寺改建。重和元年(1118),诸路各置提举,以转运使兼任,选通判为同提举。钦宗靖康元年(1126)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