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

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

考试机关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文官考试法草案》和《典试委员会编制法草案》,规定文官高等考试由中央政府主持,国务总理监督,故亦称中央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典试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主试和监试委员各若干人。每届举行文官考试时,国务总理于下列人员中开列名单,呈请大总统任命:一、大学校长;二、大学,法科大学学长和教授;三、法制局长;四、铨叙局长;五、法制局参事;六、各部参事;七、大理院推事;八、平政院推事。考试完毕后,由委员长向国务总理报告录取人的姓名和成绩。有关考试的预备和辅助事项,由铨叙局办理。考试的程序分为甄录试、初试、大试三次。甄录试用笔试,初试和大试先用笔试,再用口试。甄录试的科目是:国文、历史、地理、笔算。初试的主科是:国法学、民法、刑法、国际公法、行政法、经济学、财政学,全考;附科是:商法、政治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通商条约,选考一种。大试的科目是:现行法令解释、设案判断、草拟文牍。凡在中等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其相当资格者,可免甄录试。初试及格者,授予学习员证书,由国务总理咨送各官署学习二年后再由所属长官呈请大试,大试及格者,授以补官证书,按照等第高下,依《文官任用法》补叙。考试不及格者,由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决定补习期间,经由国务总理通知所属长官,令其限期补习,期满再试;三试仍不合格,不得再参加考试。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文官高等考试典试令》,设典试官一人,副典试官、襄校官分科各一人,监试官四至六人。文官高等考试在首都举行,每三年一次,必要时得举行临时考试。凡年满二十五岁的中国男子,具有下列各项条件之一者均可应考:一、本国国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修习各项专门学科三年以上,毕业得有文凭者;二、教育部认可国内私立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修习各项专门学科三年以上,毕业得有文凭者。考试分为第一至第四试。前三试笔试,后一试口试。四试平均及格,始得录取。第一试均试经义一道、史论一道、现行法令解释一道;第二、第三两试分别考试专门学科,有政治、经济、法律、文学、物理、数学、测量、化学、采矿、冶金、机械、造船、船机、土木工、建筑、电工、医药、制药、农学,农艺化学、林学、兽医等二十二类专业。录取后得授荐任职,但须先行分发学习二年,期满而又成绩优良者,即可作为候补。北洋政府于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八月二十七日公布《文官高等考试法》,次日又公布《文官高等考试典试令》与《文官高等考试法施行细则》,典试委员会的组织大致与以前相同,惟监试官减为二人,另设典试评议员,由国务院临时聘用,在口试有必要时作襄校官的助手。考试仍是每三年在首都举行一次,应试条件同前。考试分为四试。第一试均试国文一道;第二、第三两试分别考试专门学科,除以上所列二十二个专业外,尚有政治经济、地质、机织、染色、窑业、酿造、图业、商业、蚕业、水产等十类;第四试由典试官、襄校官三人以上的出席,就应试人曾经笔试的各科再行口试。录取、学习、候补、授官等,规定均与以前相同。又凡修习政治、经济、法律各学,有相当学力并有荐任官或与荐任官相当资格者,经国务院派员进行甄录试验(考试法学通论、现行法令解释)后,亦可送考政治、经济、法律各专科。此外,又规定应试人员须在考试前一个月各取具同乡荐任官以上京官二人的保结,亲赴国务院铨叙局报名,并呈验有关文件。

猜你喜欢

  • 广盈库大使

    官名。广盈库为明朝内府十库之一,内贮丝、纱罗、绫锦、绢,其长官为大使、副大使,总理库务。见《明史·食货志三·两京库藏》、《明史·职官一·户部》,参看“承运库大使”条。

  • 公督府

    两晋、南朝指加持节都督号之诸公府。

  • 多子

    众卿大夫。《尚书·洛诰》: “予旦以多子越御事笃前人成烈”。疏: “大夫皆称子,故以多子为众卿大夫 。”

  • 天官尚书

    官名。即吏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复名吏部尚书。官名。见“天官”。

  • 兴文署署令、署丞

    官名。元置兴文署,秩从六品,属集贤院。设署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署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置典簿一人,从七品;典吏一人。掌提调国子学生员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

  • 榷货务都茶场

    官署合称。北宋置榷货务以通榷易,南宋初又置都茶场。设提辖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监场官二人以选人充任,通管两司之事。掌盐、茶、香、矾、钞引之政令,以通商贾、佐国用。由尚书省都司提领。

  • 参议朝政

    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旧唐书·太宗纪下》: 贞观四年(630)二月“太常卿萧瑀为御史大夫,与宰臣参议朝政。”官名。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又以他官参与其间,《新唐书·百官志一》记太宗

  • 副折

    文书名。清朝奏折之副本。始行于乾隆(1736—1795) 年间。初,臣工之奏折并无本人抄录之副本,只有军机处抄录者,称录副奏折。至是,和珅任领班军机大臣,遂传文各省,凡有折奏,除正折径送宫门外,必须同

  • 书画局

    官署名。金朝置,属秘书监。掌御用书画纸札。设直长一员、都监一至二员领局事,秩正八品、正九品。官署名。金置,属秘书监,掌御用书画纸札。设直长一人,正八品;都监二人或一人,正九品。

  • 官制用语。朝廷高级官员在得到任命后,一般皆上表辞让,以示谦逊。不让者反成特例。东晋王述迁尚书令,不让,“(其)子坦之谏,以为故事应让。”(《晋书·王湛传》)地位较低的官一般不须辞让。《南齐书·谢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