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掌侍卫陪从。置护军一员、副护军二员,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各一员; 统军五员、别将十员,分掌领亲、勋卫及外军。
官名。宋朝置,为宦官阶官,位在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六品。哲宗元祐 (1086—1093) 中,改为从六品。南宋复为正六品。
官名,又称“提举阁事大臣”,清朝文渊阁设此官,掌领阁事,以内务府大臣充任。见《清史稿·职官二·翰林院·文渊阁》、《清文献通考·职官四·文渊阁》。
官名。为低级武职,偏裨之将。《新五代史·康怀英传》:“事朱瑾为牙将。”
官名,为雒阳市长之副,佐市长掌管贸易市场上的市政治安及度量衡等事。(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雒阳市长”条。)《后汉书·耿弇传》:“于是拜为骑都尉,以恭司马石修为雒阳市丞。”
官名,汉置,为郡都尉或校尉属官,掌烽火报警。汉朝在边境置烽火台,发现敌军,则在台上用狼粪点火,冒起浓烟,以报有敌人。据说,狼粪烟抗风力强,能直升高空,很远就能看见,故又称“烽火”为“狼烟”。《后汉书·
官署名。简称旗籍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之疆界、封爵、设官、会盟、军旅、驿递等事以及土默特游牧,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柔远后司设; 二十九年
州的等级之一。元为属于散府的州,不辖县;明清时隶属于府,亦称属州,与县同级。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庶蠹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①相传殷朝为辅政大臣之一。《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郑玄注: “此亦殷时制也。”西周为三公之一。亦作“司工”、“大司工”、“大司空”。《盠方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