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最高法院的长官。见“最高法院”。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最高法院的长官。见“最高法院”。
官名。元代于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各设典给一人,掌生员膳食。
官名。明朝设此官,又名提督操江,掌管江防事务。以副佥都御史任之。
羽骑,为“羽林骑”的省称,即羽林军的骑兵,为禁卫军,汉置,分左、右,其长官称监,有丞。《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羽林左监一人,六百石。主羽林左骑。丞一人。羽林右监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羽林右骑。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三十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炮”。
见“奏事处”。
官名。即“司田参军事”。
官名。元置,为宣政院的佐官,秩正四品,员额三人。
命妇名号。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定以封朝奉郎以上至朝散大夫之妻。明朝亦置,封六品官员之妻。其因子孙得封者称太安人。清朝亦为六品官之妻室的封号。封号名。宋徽宗时所定命妇的封号,在宜人下边。从朝奉郎
官名。唐置,属采访使。员额一人,掌推鞫狱讼。后改为观察推官。参见“推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畿置一员,掌本畿行政事务,下设畿正上士、畿正中士以佐其职。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