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职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有京职与地方之别。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序班、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序班,铸印局大使,刑部司狱等。地方杂职有库官、仓官、税官、狱官、驿官、闸官及河泊所官等。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有京职与地方之别。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序班、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序班,铸印局大使,刑部司狱等。地方杂职有库官、仓官、税官、狱官、驿官、闸官及河泊所官等。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清除墙屋害虫。《周礼·秋官》: “赤发氏,下士一人,徒二人”,“掌除墙屋,以蜃炭攻之,以灰酒毒之,凡隙屋,除其狸虫”。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成员。宣统元年(1909)依《各省咨议局章程》,采复选制产生。数额按各省取进学额百分之五并参酌漕粮数确定,多者(顺直)一百四十人,少者(新疆)三十人。掌参与咨议局职权内议案的提出,
由一族一姓世代承袭的职官。起源于商周,后世沿之。各朝允许传承的职位不一。《孟子·告子下》: “士无世官。”赵岐注: “仕为大臣,不得世官,贤臣乃得世禄也。”明朝多以武职为世职,如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
见“鸿胪寺左寺丞”。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四品。武官名。北魏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四品下。
官名。①唐朝左、右神策军属官,武宗会昌五年 (845) 七月敕定额一员。②唐朝太仓属官,置三员。流外官名。宋置于开封府,掌会计出纳之事。
见“制置解盐使”。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财政、建设、工商业、度量衡、编制预算决算,保管公物、统计、编存档卷、会计及庶务等事项。
即“小司武大夫”。
閤门宣赞舍人简称。官名。宋置,政和年间,改通事舍人为宣赞舍人,掌传宣赞谒。见《宋史·职官六·东西上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