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庭仪礼司使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为一人,正七品,十三年,改司正。
官名。明朝殿庭仪礼司长官。洪武九年(1376)置。为一人,正七品,十三年,改司正。
掌管驾车的小官吏。《汉书·丙吉传》:“(丙)吉驭吏耆酒,数逋荡。”
元代由蒙古、探马赤军人编组的侍卫亲军,包括左、右翊蒙古侍卫,右都威卫,宗仁卫等军。
官名。隋初州置户曹参军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户曹参军事为司户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改州为郡,改司户参军事为司户书佐,主民户之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见该条。
官名。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参见“六官”。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奉天司。乾隆六年(1741),改现审左司设。掌核盛京、黑龙江、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案件,兼理宗人府、理藩院文移。设郎中,蒙、汉各一人;员外郎,满,汉各一人;
见“宗正寺”。
清朝“军机大臣”之俗称。
“直兵曹”或“直兵参军”省称。
①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八年(1271)分京城侍卫亲军为右、左、中三卫,皆秩正三品,以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为正、副长官。负责宫禁侍卫以及皇帝出行时扈从,并兼屯田。下辖镇抚所、行军千户所十个、弩军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