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秩
官制用语。南朝陈规定戎号 (武官号) 未列入正式品阶者,为确定其待遇,比附正式官职所享有的禄秩,称比秩。如四征将军比秩中二千石。
官制用语。南朝陈规定戎号 (武官号) 未列入正式品阶者,为确定其待遇,比附正式官职所享有的禄秩,称比秩。如四征将军比秩中二千石。
官名。即太官令。官名,秦置,汉因之,属少府,掌宫中饮食事。东汉有四丞,秩六百石。晋属光禄勋,南朝宋齐属侍中,梁属门下省。北魏太官分尚食、中尚食。尚食属光禄卿,掌百官饮食;中尚食属门下省,掌御膳食。北齐
官名。西汉置,隶光禄勋。居宫禁中,与五官、右中郎将分领中郎,更直宿卫,协助光禄勋考核管理郎官谒者从官。秩比二千石。一说专掌谒者。多由外戚及亲近之臣充任。东汉领左署中郎、侍郎、郎中,职掌训练、管理、考核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诗掾二人,掌授《诗经》。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曲中士佐官,正一命。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于司法院。分设于各省,掌理各省荐任职以下公务员的惩戒事务。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委员七至九人,由司法院在高等法院庭长及推事中选任三至五人,其余员额从省
官名。东魏置。为皇帝亲近侍卫。见《魏书·孝静纪》。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治疗马疾。《周礼·夏官》: “巫马,掌养疾马而乘治之。相医而药攻马疾。受财于校人。马死,则使其贾粥之,入其布于校人。”官名。周置,掌治马病等。《周礼·夏官·巫马
县分职吏名。唐置,其职掌相当于州“司士参军事”,参见该条,
①官名。北魏将作大匠属官。《魏书·屈垣传》:“迁将作监,统京师诸署。”②官署名。隋文帝开皇二十年(600) 由将作寺改名,设将作大监(大匠、大令) 、将作少监(副监、少匠、少令)为长贰,丞为佐贰官,领
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从八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