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饷镇抚司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 (1644) 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置。由刘宗敏、李过、李牟、田虎诸人掌习事。向明朝官吏追赃助饷。查明官僚存钱数目; 按官阶高低,定饷银数目之多寡。限定: 内阁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五万、三万,科道、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一万,部属以下各以千计。地方官吏亦在追赃之列。抗拒不交或不能如数交纳者,施以夹打刑罚。勋戚家产则完全籍没。自三月二十一至四月初八,共追银七千万两。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 (1644) 李自成农民军进入北京后置。由刘宗敏、李过、李牟、田虎诸人掌习事。向明朝官吏追赃助饷。查明官僚存钱数目; 按官阶高低,定饷银数目之多寡。限定: 内阁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五万、三万,科道、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一万,部属以下各以千计。地方官吏亦在追赃之列。抗拒不交或不能如数交纳者,施以夹打刑罚。勋戚家产则完全籍没。自三月二十一至四月初八,共追银七千万两。
官名。西周置。掌赐族受姓。《国语·周语上》:“司商协民姓。”韦昭注:“司商,掌赐族受姓之官。”官名。掌赐族授姓。《国语·周语上》:“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奸,
尚书台、三公府合称。《晋书·华谭传》:“州郡贡秀孝,台府简良才。”
官名。金设此官,掌管发行兑换纸币交钞等事务。详见“交钞库”条。
官名,汉置。1、将帅府置此官,掌参谋应对等事。2、郡县的属吏,其职为长官所使。3、守陵庙之官,掌年节四时的祭祀;位低于陵令。《后汉书·四王三侯列传》:“十八年,立考侯、康侯庙,比园陵,置啬夫。诏零陵郡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四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内史省始置,员二人,从六品。唐初沿置,太宗贞观二年(628)省,而于门下省置起居郎二人。高宗显庆二年(657)复于中书省置二人,与起居郎同掌起居注,记录皇帝言行以备修史
官名。明朝盐课提举司之副长官。佐提举掌司事。每司所设无定员,从七品。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职内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主管财税收入的事务。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掌纳上士,正三命;掌纳中士,正二命。其职掌相当于《周礼》天官的职内。
官名,东汉末年置,掌京城洛阳及北部郊区的治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置于陕西察罕脑儿,掌该处粮盐生产、税课、运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食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