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宫伯中大夫”。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
部落长。唐吴兢《贞观政要九·安边》:“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
官名。战国置。掌文书的小吏。《墨子·备城门》:“城上十人,一什长,属一吏士”。1、将帅下的军官。《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约束不明,申令不熟,将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遂斩队长二人以循
北魏时为大司马、大将军的合称。位在三师之下、三公之上。官名简称。北魏时大司马和大将军简称“二大”,其地位高于“三公”,低于“三师”。参看“大司马”和“大将军”条。
“工部侍郎”省称。
官名。同“太史”。掌典法礼籍兼司星历。《周礼·春官》有大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官名。掌管祭祀、历数、法典等。商周两朝都设此官,职权任务大体相同。《周礼·春官、大史》:“大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遂伯中大夫”。
《周礼》官名。一说为周朝置。①军吏。掌查获军队中的奸细,拘捕敌方间谍。《周礼·夏官》:“环人,下士六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掌致师,察军慝,环四方之敌。巡邦国,搏谍贼,讼敌国,扬军旅,降国邑”。②
见“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