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西江北道提刑按察司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掌监察地方,置司庐州路(今安徽合肥),监治庐州、安丰、安庆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掌监察地方,置司庐州路(今安徽合肥),监治庐州、安丰、安庆等路。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爵名。魏晋始置,初定为“公”的一个等级,高于县公。其后各朝多置。晋武帝咸宁三年(277)定大、次、小王国制,规定郡公制如小国王。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404)赐郡公国臣吏,自五十人至百人不等,北周时定食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正七品上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正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正六品,升授。官名。金、元、明都设此官,武职。金朝承信校尉为武阶官正七品,元明为正六品。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
官名。见“司宪中大夫”。
西藏官名,也译作噶伦或噶布伦。详见“噶 布伦”条。
官名,西汉置,属太仆,为昆蹄令之副,佐令养好马。参看“昆蹄令”条。
使职名。唐肃宗至德、乾元(756—760)防御使为团练守捉使后置,一人。
北魏尚书省官署总称。道武帝天兴二年(399)分尚书三十六曹及其他官署置,分理各项政务。各设大夫主持。
郡门下吏名。北魏、北齐置。《金石萃编》三一李仲璇《修孔子庙碑阴》题名列有北魏鲁郡录事一人;《隋书·百官志中》记清都郡与诸郡均置录事。参见“录事”。
官名。①三国吴置。领兵出征,薛珝曾为之。见《三国志·三嗣主传》。②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与威北、威东、威西将军合称四威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地位相当于安南将军。杂号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右侍士上佐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