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标副将
官名。清朝督理漕粮之武官。隶于总潜设一人,从二品。统辖漕标营兵。掌催护粮艘之事。下设游击一人,都司二人,守备二人,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把总十八人。
官名,清朝有漕标副将,为漕运总督的属官,负责催护粮船。参看“漕运总督”条。
官名。清朝督理漕粮之武官。隶于总潜设一人,从二品。统辖漕标营兵。掌催护粮艘之事。下设游击一人,都司二人,守备二人,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把总十八人。
官名,清朝有漕标副将,为漕运总督的属官,负责催护粮船。参看“漕运总督”条。
官名合称。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西、南、北四面监次官,各置一员,从七品下。
官名,其义同“郎”,秦汉郎中令所属中郎、侍郎、郎中等都是郎官。除议郎外,凡郎官皆掌持戟值班,宿卫诸殿门,出充车骑或侍从左右。(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和帝纪》:“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初令郎
官名。北周置。职掌不详。正四命。散官名。汉置中黄门冗从仆射,北魏有冗从仆射。北周置冗从给事以为散官,秩正四命。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三年(909) 置,内皇城诸门各二员,掌把守。
文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二人,广西省置一人,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
官名。同“四监”。一说为周朝王畿内监郡大夫。一说为主山林川泽之官。《吕氏春秋·季夏》:“令四监大夫合百县之秩岛,以养牺牲。”高诱注:“周制,天子畿内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四监,监四郡大夫也”
官署名。即右领军卫,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为右领军卫。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乃补授官员之方法。按官员铨选章制规定,凡应具题补授之官员出缺,某上司在应补或应升此缺人员中拣选,题请补用,称题补。
官名。突厥有此官,为高级官员。见《北史·突厥传》,参看“次设”条。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靴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