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内史
官名。汉初置,因其为王国自署,得到王的信任,其实权有时甚至超过朝廷所署的丞相。《汉旧仪》说:“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汉书·何武传》亦记武帝或武帝以后曾一度“中尉官罢,职并内史”。故《汉旧仪》谓其兼有太守与都尉之职。成帝时废王国内史,终汉之世不复置。晋代废国相,复置王国内史,职如郡太守。南朝诸代之制与晋同。
官名。汉初置,因其为王国自署,得到王的信任,其实权有时甚至超过朝廷所署的丞相。《汉旧仪》说:“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汉书·何武传》亦记武帝或武帝以后曾一度“中尉官罢,职并内史”。故《汉旧仪》谓其兼有太守与都尉之职。成帝时废王国内史,终汉之世不复置。晋代废国相,复置王国内史,职如郡太守。南朝诸代之制与晋同。
官名,为光尉郡的长官,职如郡太守。参看“光尉”条。
历代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通称,或亦指王府师、傅及三公。《史记·儒林列传》: “自孔子卒后,七十子之徒散游诸侯,大者为师傅卿相。”《战国策·赵策二》:“寡人宫居,属于师傅,不能与国谋。
官名。明清皆置,简称提牢。见“提牢”条。官名。见“提牢厅”。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经理存款放款,买卖荒金荒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总行设北京,各大商埠设分行。置总办一人,副总办一人,由政府派充。理事四人,监事三人,由股东会选任。三
官名。清朝管理北运河通流闸之官员,未人流,隶于坐粮厅,掌闸门之启闭,水小则蓄,水大则兼。并管束运米脚夫,勿任抛散。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内务府包衣官缺。指专为具有内务府包衣身分之官员所设之额缺。有内务府郎中以下,未入流以上之额缺,皆由总管内务府大臣于内务府包衣内保题拣选,不准推升部院缺。惟坐办堂郎中、总理六库事务郎中
参见“皇史宬”。
官名。晋、南朝宋时为大鸿胪的别称。梁、陈由大鸿胪改名,有丞,掌朝会时赞导礼仪。梁九班,陈三品、中二千石。北齐置为鸿胪寺长官,三品。历朝沿置,亦称“鸿胪寺卿”。隋初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因之。唐高宗、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燕。见“六爵”。
官名,简称簿曹从事,东汉置,属司隶校尉,掌财谷簿书。见《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佐吏名。汉置,属司隶校尉,员额一人,主财谷簿书。见《后汉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