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长史
官名。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始置,陈沿置;北魏、北齐及隋诸王府亦均置之。唐制亲王府长史秩从四品上,与司马皆掌统府僚,纪纲职务。宋王府亦置长史,但不任命。辽亲王内史府中有长史,属南面王府官,地位在内史之下。明代王府长史司设左右长史,掌王府的政令,辅相规讽,以匡正王的过失,统率府僚各供其事。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长史为王奏上。若王有过,则诘长史。清代亲王府世子,郡王府长子置长史各一人,秩正三品,掌总府中的政令,率僚属以各供府事。
官名。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始置,陈沿置;北魏、北齐及隋诸王府亦均置之。唐制亲王府长史秩从四品上,与司马皆掌统府僚,纪纲职务。宋王府亦置长史,但不任命。辽亲王内史府中有长史,属南面王府官,地位在内史之下。明代王府长史司设左右长史,掌王府的政令,辅相规讽,以匡正王的过失,统率府僚各供其事。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长史为王奏上。若王有过,则诘长史。清代亲王府世子,郡王府长子置长史各一人,秩正三品,掌总府中的政令,率僚属以各供府事。
官名。明清置。详见“刑部侍郎”。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
学官名。东汉时郡国学校分科置掾,《隶释》一四《蜀学师宋恩等题名碑》有礼掾二人,掌教授《礼》。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造石器。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署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属办事机构。顺治十六年(1659)置,设司库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藏贮户部发给岁修工料银及本部所征苇税、木税、砖瓦折银,以备支用。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
官名。东汉置,属太常,六百石,领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掌守世祖庙,案行扫除。官名,东汉置,为守护光武帝庙的长官,属太常,掌案行扫除。俸六百石。有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置,属行政院。掌理全国农林、矿冶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常务次长各一人。所属有总务、农政、林政、矿政四司及农事试验场、地质调查所等。民国十八年与工商部合并为实业部。官署名。国民党
官名。南宋改敦武郎置,为正八品武阶官。
官名。北魏始置,为光禄勋副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光禄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历代沿置,亦称“光禄寺少卿”。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因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