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军书理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四人,官阶为职同军帅,为监军处理文书事务。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每监军四人,官阶为职同军帅,为监军处理文书事务。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宫廷修饬洒扫、启闭门户、铺设毡席之事。佐官有丞等。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审判采独任制。置刑、民科推事各五人,录事十人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
州吏名。北齐司州置,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职掌则同。参见“部郡从事”。
即“太子太师”。西晋因避司马师讳改。
太子的称谓。潘尼《赠陆机出为吴王郎中令诗》:“乃渐上京,乃仪储宫。”
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戎部属官,位郎中下。
服饰名。清朝官服之一。即用明黄色之绸缎或纱制成的无花纹及彩绣之行褂。当时又称“黄褶”。凡因职任关系,或因“赏穿”,皆得穿用。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侍卫班长、护军统领、健锐营翼领皆为亲臣近侍,可以穿用
①官爵名。周朝官制大夫爵中最低一等。《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上大夫二舆二乘,中大夫二舆一乘,下大夫专乘,此明等级也。”春秋时大国下大夫相当于小国下卿之位。《左传》成公三年: “上国之上卿,当大国之
官名,俸六百石,前后汉皆置,掌审判诏狱罪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廷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