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曹奏事令
官名。北魏置。《魏书·杨播传》:“(杨津)转振威将军,领监曹奏事令,又为直寝,迁太子步兵校尉。”
官名。北魏置。《魏书·杨播传》:“(杨津)转振威将军,领监曹奏事令,又为直寝,迁太子步兵校尉。”
流内视品官名。唐初置,掌知刻漏。见“五官挈壶正”。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隶内官监。与石作、瓦作、土作等负责营造宫室、陵墓等事。
官名。西汉置,为加官,属中朝官。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诸吏得举法·东汉省。官名,汉置,为加官的一种,凡加此官号者得出入禁中,常侍左右。诸吏可举劾百官,并与左、右曹平分尚书奏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署名。唐初掌甲胄之官署,太宗贞观六年(632)改为甲坊署。
官署名。明初吏部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始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十三年改设主事一人。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二十九年改称考功清吏司。
官制用语。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称上、中、下三阶。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下两阶。北齐,隋初沿之,隋炀帝大
即享受与太师、太傅、太保相等的礼仪待遇。北魏前废帝普泰元年(531)特置,居上公下、三公上,以授尔朱世隆。孝武帝太昌元年(532)又授清河王元亶。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置,以官钱为本,听人以物品抵押借用,从中取息。初隶开封府,后属都提举市易司。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太府寺。
爵名,也写作上执珪或执珪。春秋战国时楚国置,为爵的最高一级。《战国策·齐策二》:“陈珍为齐王使,见昭阳,再拜贺战胜。起而问:‘楚之法,复军杀将,其官爵何也?’昭阳曰:‘官为上柱国,爵为上执圭。’”又《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